「這是從建築工地上挖出的金元寶,真品!要不是急需用錢,也不會這麼便宜抵押給你。」雖然這是老套的詐騙手段,但依然有不明真相、缺乏辨識能力的受害者上當。近期,廣州市增城區法院審理了一起以假金元寶等器件騙取被害人錢財的案件,值得我們警惕!
地里挖出金元寶,急尋買家
被告人阿元(化名)夥同阿泉、阿胡及阿財(均為化名、另案處理),經商量策劃,事先購買了一批假金元寶、假金佛、金獅子等器件,意圖實施詐騙。他們四人分工明確,阿泉假扮工地老闆,阿胡假扮工地工人,阿元和阿財則負責尋找行騙目標人。
騙局就這樣開始了:一天下午,被害人文某突然接到外國友人的電話,稱有人想和他做黃金生意,但他不懂。被害人文某就對友人說,由她來和對方談。在電話中,假扮工地老闆的阿泉對被害人文某謊稱,該批金器是從建築工地上挖出的真品,工地上還有不少金器,現在急需資金承包那塊建築工地而有意低價出售,「現在我缺錢,先把這批金器低價賣給你,等我把剩餘的金器挖出來了,我們還可以一起商談黃金合作的事情。」聽阿泉這樣一說,被害人文某有點心動了。
現場熔金,騙取信任
被害人文某帶上了其親戚單某去到外國友人的家中,看見假扮工地工人的阿胡正把金獅子放在爐子上燒紅,並剪下一小塊金塊熔掉,整個所謂鑒定黃金真假的過程,讓被害人文某和單某相信金子是真的。看到被害人文某對這批金元寶等器件頗有興趣,感覺快要「上鉤」了,阿泉趁勢當晚就與被害人文某電話聯繫,雙方約好了地點進行交易。
見面後,阿泉叫阿胡當場再一次操作燒金、切金的流程,檢驗黃金的真假,還主動剪下金元寶的一小塊讓被害人文某、單某拿去鑒定機構鑒定,這一舉動,打消了被害人文某和單某的最後一絲顧慮。
「金元寶」實為銅合金,詐騙百萬元
最後,四人與被害人文某商定,將該批約五十斤的假金器以200萬元賣給被害人文某。騙得200萬元後,扣除作案成本,4人各分得40多萬元。
後被害人文某找機構鑒定金器才發現被騙,經鑒定,該批假金器不含金成分,實為銅合金。阿泉、阿胡及阿元先後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歸案後,這幫詐騙團伙交代,假金元寶等器件是從某工藝品市場購買的,被害人文某就是他們看中的「肥羊」,當場剪下的金塊也均是他們事先準備好的真金,在假金元寶剪下樣品後趁被害人不備調包。
法院經審理認為,阿元、阿泉、阿胡三名被告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詐騙公民財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結合三名被告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判決:被告人阿元、被告人阿胡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處罰金十萬元。被告人阿泉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十五萬元。
來源: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