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斥資1660萬元購買3輛水炮車。

民陣昨日在維園舉行流水式反修例集會,有傳媒拍攝到警方2輛水炮車離開粉嶺機動部隊總部,前往港島區戒備,並停泊在黃竹坑警察訓練學校內候命。《頭條日報》記者今日再到黃竹坑視察,水炮車已不在昨日停泊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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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炮車今不見蹤影。小圖為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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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斥資1660萬元購買的3輛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每部長8米、闊2.55米。車身配備兩個車頂噴水裝置、水箱及催淚溶劑儲水缸。「水炮車」可由街上的消防栓入水,而操作員可選用噴灑、脈衝或連續水柱模式等,由於車身配備催淚溶劑儲水缸,「水炮車」可噴射催淚水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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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車頂兩個噴水裝置外,「水炮車」車頭亦裝有噴水裝置,可作驅散之用。「水炮車」配備鏡頭,可連續錄影20小時,有關的影片可作起訴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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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示範時,以最低水壓衝力射向20米外的假人,一射便將假人推開;之後射向30米外的假人,由於距離較遠,水柱衝力較弱;之後射向40米外的假人,由於距離再遠,只略為弄濕假人。警方及後調高水壓,射向30米外假人,假人有被水柱推動;射向40米外的假人時,水柱未有射到假人。警接著以最高水壓噴水,能命中並推開30米外目標;射向20米外假人時,能將假人推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