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方指太古站射胡椒球屬安全距離 在密集環境可使用

政事

警方指太古站射胡椒球屬安全距離 在密集環境可使用
政事

政事

警方指太古站射胡椒球屬安全距離 在密集環境可使用

2019年08月19日 19:05 最後更新:19:05

警方指胡椒球槍與一般槍械不同,不具穿透性。

警方在太古站電梯揮棍追捕示威者 (Now新聞截圖)

警方在太古站電梯揮棍追捕示威者 (Now新聞截圖)

警方今午召開記者會,回應過去周末的示威活動,傳媒追問警方8.11晚在太古站發射胡椒球是否合理、警員在近期示威活動中不出示委任證等問題。

警方指當晚正準備拘捕,不是驅散。

警方指當晚正準備拘捕,不是驅散。

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表示,公開警方武器的最低射程及最遠距離等會影響警方戰術部署,惟根據生產商指引,警方當晚是在安全距離下發射。方續指,胡椒球槍與一般槍械不同,沒有穿透性,當胡椒球接觸身體或硬物便會爆開,釋出催淚煙。從不同片段判斷,當時警員在與示威者保持1至2米距離,符合生產商指引的安全距離。

警方在太古站電梯揮棍追捕示威者 (Now新聞截圖)

警方在太古站電梯揮棍追捕示威者 (Now新聞截圖)

傳媒又問到在港鐵站內發射,環境是否合理。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則說,當時警方不是驅散,而是希望拘捕示威者。謝續指,胡椒球槍屬低傷害性可作短距離發射武器,且在密集環境可使用,胡椒球槍以氣體加壓器打出球狀物,粒狀子彈亦局限擊中位置,產生類似催淚水劑效果,但有別於水狀彈藥,而且目前未有相關受傷報告。

警方在太古站電梯揮棍追捕示威者。 (TVB新聞截圖)

警方在太古站電梯揮棍追捕示威者。 (TVB新聞截圖)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回應委任證問題,指警方拘捕時會表明身份,但便裝警員執行駐守工作時,不一定要展示;而軍裝警員的制服已可清楚識別警察身份。

江又解釋3種不出示委任證的情況,包括情況不容許,如警員當時正與犯人糾纏;展示影響行動或人身安全,如喬裝警員正進行打擊毒品任務;要求不合理,若一班軍裝警員正掃蕩示威者,不可能逐一出示。至於速龍小隊被指制服上沒有警員編號,江指屬於戰術考慮。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