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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沙田衝突保安員被控3罪 案件今提堂押下月中再訊

政事

涉沙田衝突保安員被控3罪  案件今提堂押下月中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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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沙田衝突保安員被控3罪 案件今提堂押下月中再訊

2019年08月20日 16:20 最後更新:16:24

他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2項「非法集結」罪。

於上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的衝突事件,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經調查後,於昨早在長沙灣區拘捕49歲保安員,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2項「非法集結」罪,案件於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9月16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保釋待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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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被告以3000元保釋,被告需住於報稱地址,若改更地址需於24小時內通知警方,不得離開香港,需繳交旅遊證件。被告需每周四到長沙灣警署報到,並遵守晚上10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亦不可進入新城市廣場。

上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衝突。資料圖片

上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衝突。資料圖片

被告龔志遠被控於2019年7月14日,在香港新界沙田沙田正街18號新城市廣場一期3樓398號舖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並意圖使中國籍男子郭兆恒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龔亦被控於在非上述所指的時間內在香港新界沙田沙田正街18號新城市廣場一期3樓398號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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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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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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