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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斬人案疑犯 暫控3傷人罪明早提堂

政事

將軍澳斬人案疑犯 暫控3傷人罪明早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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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斬人案疑犯 暫控3傷人罪明早提堂

2019年08月21日 16:42 最後更新:16:53

警方強調會不偏不倚處理

將軍澳「連儂隧道」昨日凌晨發生持刀傷人案,造成2女1男受傷,其中一名26歲《信報》女記者情況危殆,警方事後在羅湖拘捕一名疑犯。

女傷者仍然留醫。資料圖片

女傷者仍然留醫。資料圖片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警方昨已拘捕一名涉案男子,並強調警方高度重視此類暴力案件。他又指,警員在昨日凌晨1時36分接報,並於4分鐘後到場,並進行搜證及掃蕩。他亦指,警方於昨日早上已確認涉事者的住所,並在剛才已暫控該名男子3項傷人罪,明早將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疑兇暫被控3傷人罪。資料圖片

疑兇暫被控3傷人罪。資料圖片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則指,近日有市民在「連儂牆」張貼海報及便利貼等,以表達意見,並引起爭執等事件。他指,相關地方為相當高風險的地方,強調警方非常重視相關案件。他又指,從6月中至今,已接獲57宗相關刑事案件,並已拘捕47名涉事人士,涉及刑事毀壞、在公眾地方打鬥等。他重申,警方執法不會因涉事者的身份、背景等而有不同,不會偏袒任何一方,並呼籲切勿以暴力表達意見,強調警方會不偏不倚處理。謝振中又重申,警方對任何方式的暴力零容忍,並將涉案者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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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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