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水炮車」本月於公路行駛期間,並無駛經青衣一帶。
青衣的青衣路及葵青路昨日離奇地被顔料染上一片青藍色,多輛途徑車輛不幸中招。由於顔色與警方示範的「顏色水」相近,而且顔料水洗不清,事件引起網民猜測,是否警方的水炮車途徑現場時不慎泄漏顔色水。
警方斥資1660萬元購買的3輛「水炮車」。資料圖片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留言到在網上及社交媒體上的相關傳言,並澄清指「水炮車」本月於公路行駛期間,並無駛經青衣一帶。他又指,「水炮車」周日(18日)離開粉嶺機動部隊總部,前往港島區戒備期間,亦無裝載任何顏色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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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的青衣路及葵青路昨日被顔料染上一片青藍色,多輛途徑車輛不幸中招。警員及食環署人員曾到場處理。有市民就稱,見到有貨車倒瀉顏料又無及時清理,導致路面上「一地都係」,多輛汽車經過濺起水花,令車身、車窗、車底等都無端上色。有司機更投訴,用水洗都洗不走顔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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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