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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界發起周五到深水埗社區中心 與社署專員討論催淚彈影響

政事

社福界發起周五到深水埗社區中心 與社署專員討論催淚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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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界發起周五到深水埗社區中心 與社署專員討論催淚彈影響

2019年08月21日 20:43 最後更新:20:54

組織指若回應未令人滿意,下次行動將直接到社署位於胡忠大廈的總部

警方上周三盂蘭節晚上,在港鐵深水埗站附近發射催淚彈驅散一批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燒街衣示威者。

資料圖片/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FB圖片

資料圖片/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FB圖片

組織「反送中社福聯合陣線」發起周五早上10時至下午1時,前往深水埗南昌邨南昌社區中心,就深水埗居民受催淚影響、警察向長者濫用私刑、老人院中催淚彈,以及社工在場作人道支援被捕,向深水埗地區社署福利專員作出嚴正質詢和討論。組織又指,此項活動與區內前線工作及服務息息相關,呼籲該區服務的同工以工時出席,並指若回應未令人滿意,下次行動將直接到社署位於胡忠大廈的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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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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