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司機與女老闆日久生情同居分手後拒不歸還公司公務車,被罰1萬)
為推進切實解決執行難,最大限度兌現勝訴人合法權益,今天(8月21日),廣州市荔灣區法院再次發起執行攻堅,集中推進執行一批「老賴」難案。
當日,廣州市荔灣區法院共出動執行幹警36人次,集中對9件案件7名被執行人進行約談,對2名被執行人的住所進行依法搜查,促使達成和解協議或敦促自覺履行到位金額共51萬元,罰款1.1萬元。當天約談當事人所涉案件申請執行標的為82萬餘元,經落實各種執行措施,執行到位金額51萬餘元,當天執行案件標的到位率達62%。
在其中的一宗案件中,賴某在顧某和他人合股開的服裝公司當司機,賴某和顧某日久生情並同居生活。後二人感情生變分手,賴某不再在服裝公司上班,但由服裝公司出資購買的公務用車卻一直被賴某佔有和使用,他聲稱兩人在「分手協議」中商定這台車「歸賴某所有」。
2019年3月,法院判決賴某將涉案車輛歸還給服裝公司,後依法立案執行。5月,賴某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並被限制高消費。6月,法院依法凍結賴某名下銀行存款,但賴某一直未主動履行法律義務。
今天行動當日,賴某經傳喚仍拒絕到庭履行義務,法院依法作出對其罰款一萬元的決定。
來源: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