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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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副主席張華峰早上解釋,警方速龍小隊在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可避免被起底等情況發生,令警員在執法時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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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華峰早上出席電台節目時還指,監警會暫時收到174宗與反修例風波有關警員的投訴,涉及7月2日前的投訴,相信可如期在半年內提交中期報告。他指,監警會委員人手可處理目前個案,至於是否需要增加委員或行政人手,應由行政長官及監警會主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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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監警會前委員梁繼昌則指,飛虎隊等隊伍處理悍匪或恐怖分子,隱藏身分合理,但在處理公眾事件時,警員應展示委任證或警員編號。他促請警方展示速龍小隊的警員編號,減少警民之間的猜疑。
張華峰。資料圖片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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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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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