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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質疑女事主自願發生性行為 事後保持瞹眛關係

社會事

辯方質疑女事主自願發生性行為 事後保持瞹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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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質疑女事主自願發生性行為 事後保持瞹眛關係

2019年08月22日 14:54 最後更新:15:05

女事主表示不記得辯方所說的事

居住薄扶林摩星嶺道三層豪宅的混血男國際學校學生,涉嫌在兩年前與曾多次拒絕其表白的女同學到蘭桂坊把酒談歡時醉倒嘔吐,男生要求女方送他回家後,壓倒女方強行脫衣進行強姦,女方事後崩潰割腕服藥自殺未遂,事件告知男友、家人及老師後最終報警處理。男學生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辯方指女方在事件過後一直與被告保持曖昧通話及訊息,更曾與被告及男友三人和諧共處,並不像抱怨被告在她不願意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女事主欲哭無淚地說:「我唔知道,這些全不是我記憶中的事情」。

被告陳明熙。 資料圖片

被告陳明熙。 資料圖片

現年19歲的女事主X今透過錄影系統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X在「強姦」事件發生後仍與被告被告陳明熙(Tan Matthew Harrison Ming Hei)保持Facebook及Snapchat聯絡,被告曾說:「I like being with you (我喜歡與你一起)」,X則以親吻的表情符號回覆,被告亦曾說:「Last night was so nice calling you (昨晚與你的通話十分愉快),「You mean a lot to me ,Love(你對我來說很重要,我的摯愛),「Am I allowed to have you? (我可否擁有你?)」,X則回覆:「Of courser you can have me haha (你當然可以擁有我啦哈哈)」。被告又指:「I wish I would hug you right now (我希望我可以現在擁抱你)」,X也回覆指:「That would pretty nice(哪就好了)」。

辯方亦指,X自稱因被被告強姦後割腕服藥自殺而入院時,被告與X當時的男友曾同時探望X,三人更沒任何敵意地在病房內玩紙牌遊戲及聊天。X聽畢辯方所說後一概否認,並指:「That’s not how I remember it (這些事情都不是我所記得的)」,亦指自己不要記起辯方所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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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玩貓為名強姦18歲少女 地盤工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2月22日 18:51 最後更新:20:29

一名地盤工人借玩貓為名強姦一名18歲少女,於高院被裁定強姦罪成立,還柙候判。

高等法院陪審團由22日中午退庭商議,到23日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陳俊君強姦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3月28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柙。

案情指,33歲被告陳俊君23年1月10日在院校群組認識18歲女事主,兩人交換聯絡資訊。6日後被告私訊女事主,相約兩日後到被告住所玩貓。1月20日兩人再次相約翌日到被告單位玩貓,之後強姦女事主,被告之後企圖給予女事主500元,但被女事主拒絕,女事主離開單位後馬上報警求助,被告則在警誡下聲稱女事主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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