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傳媒《環球時報》報道,羅湖警方透露,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香港僱員鄭文傑,因涉及的是賣淫嫖娼,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鄭文傑家人回覆查詢時表示,不會就報道作回應,公道自在人心。
《環球時報》報道指,28歲香港居民鄭文傑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該條規定,即賣淫嫖娼,可被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亦可以並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可處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如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則可處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報道又引述羅湖警方,回應有質疑指,鄭文傑被拘留後,警方無通知家人等問題時表示,是根據被捕人的請求,警方依法對其違法行為未予通報其家人。羅湖警方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人、任何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都將受到法律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