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頂山市一副檢察長妻子、岳母毆打公交車司機,其中一人被拘留,一人未到案。21日,平頂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通報稱,打人的岳某靜、杜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而公交車司機婁某珍因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3日。
另據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通報,涉事副檢察長暫停職務。
副檢察長的妻子和岳母被行政拘留
稱,7月23日,河南平頂山發生一起乘客毆打公交車司機事件,其中打人者為平頂山市新華區副檢察長李新軍的妻子和岳母。新華區副檢察長李新軍回應稱,不會因夫妻關係而影響警方辦案。
21日,平頂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通報稱,7月23日19時40分許,平頂山市新城公安分局接到一起公交車司機與乘客因糾紛引發的警情。
經依法調查,7月23日19時許,30路公交車女司機婁某珍(女,37歲)在行駛過程中,與乘客杜某(女,62歲)因小孩乘車問題發生言語糾紛。19時35分許,在該公交車行停至公正路翠湖路口西側公交站時,杜某從該公交車後門下車行至前門處,雙方繼續發生爭執,婁某珍先後於車上、車下用隨車攜帶的水杯里的水、水桶里的污水潑灑杜某,杜某在車下用隨身攜帶水杯里的水回潑婁某珍,後該公交車繼續行駛。
19時40分許,該公交車返程行停至公正路翠湖路口東側公交站時遇見杜某,雙方再次發生言語衝突,杜某女兒岳某靜(女,37歲)隨後趕到現場,與杜某一同上車毆打婁某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杜某、岳某靜的行為涉嫌毆打他人,婁某珍的行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7月30日,當事雙方書面同意調解處理。後雙方反覆自行調解未果,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8月19日、21日,新城公安分局先後以毆打他人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杜某行政拘留13日並處罰款800元,對違法行為人岳某靜行政拘留14日並處罰款900元;以公然侮辱他人對違法行為人婁某珍行政拘留3日。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涉事副檢察長暫停職務
據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通報,為支持公安機關依法公正處理網路反映的「平頂山副檢察長家屬毆打司機」事件,經平頂山市檢察院和新華區委研究,暫停新華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新軍職務,責令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檢察機關真誠接受社會各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