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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參與暴動 警指在足夠證據下起訴2人

政事

7.21參與暴動 警指在足夠證據下起訴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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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參與暴動 警指在足夠證據下起訴2人

2019年08月22日 21:14 最後更新:21:24

至於2人在案中角色,警方指未有相關資料

元朗「7.21」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發生已經一個月,警方共拘捕28人,警方今日正式落案控告其中2名男子「參與暴動」罪名,明日在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傳媒在警方每日記者會提問為何控告參與暴動罪,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警方與律政司緊密溝通,在相關證據足夠下作出起訴。

謝振中(小圖)指足夠證據下起訴2人參與暴動罪。

謝振中(小圖)指足夠證據下起訴2人參與暴動罪。

謝又表示,不便透露對其餘26名涉案人士的檢控進度,強調每宗個案均與律政司緊密聯繫及討論,希望在舉證方面,令涉案人士將來在法庭內入罪的機會更高。至於2人在案中角色,謝指未有相關資料。

此外,昨晚元朗西鐵站有市民靜坐,抗議白衣人事件發生一個月,隨後演變成警民衝突。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警方在拘捕過程中,考慮到不希望有示威者或警員受傷,或者發生大規模流血事件,故昨晚不採取強攻方式。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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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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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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