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同時指,明白警方在有需要時,會進入車站執法
有示威者昨晚衝擊元朗西鐵站,《人民日報》今日在微博上炮轟港鐵拖延報警,安排特別列車接送,是不負責任。港鐵今發聲明交代公眾活動期間的列車服務安排,指會繼續在安全情況下盡可能提供列車接載滯留乘客。
人民日報狠批港鐵。
港鐵指安全情況下盡可能提供列車接載滯留乘客。資料圖片
港鐵指,在公眾活動期間,會因應警方驅散行動,安排已載客列車不停該等車站,避免乘客進入受影響車站;以及安排沒有載客列車,接載滯留在該等車站的乘客。港鐵續指,如站內發生打鬥、破壞、及其他暴力事件,在緊急情況下,有可能會在沒有預先通知的情況下,即時停止有關車站的運作及列車服務,甚至關閉車站;亦明白警方在有需要時,會進入車站執法。
港鐵指,有可能會在沒有預先通知的情況下,即時停止有關車站的運作及列車服務。資料圖片
港鐵又強烈譴責昨晚有人惡意破壞元朗站設施,並已報警處理。此外,港鐵還指出最近多次有人破壞車站設備;在太古及葵芳站持續以粗言穢語辱罵車站職員,不讓他們離開,甚至威脅他們人身安全。這些行為完全不能接受。
港鐵太古站 資料圖片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