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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青年被控襲警獲保釋 押10.4審守宵禁令

政事

19歲青年被控襲警獲保釋 押10.4審守宵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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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青年被控襲警獲保釋 押10.4審守宵禁令

2019年08月23日 10:59 最後更新:11:05

青年另涉保釋期機場襲環時記者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上月14日沙田區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後,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激烈警民衝突,警方目前拘捕多人,其中一名19歲青年疑用雨傘戳向警員胸口,即場被警方拘捕,他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法官下令將案件押後至10月4日,並須遵守一系列保擔條件,惟青年另涉於本案保釋期間在機場包圍及襲擊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被還押。

被告賴雲龍。

被告賴雲龍。

青年賴雲龍步入法庭時昂首挺胸,雙手置於背後。辯方申請押後答辯獲准,以待索取相關法律意見及文件。法官下令被告可以5000元保釋、不得離開香港、須於報稱地址居住、須遵守晚上11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以及逢星期二及五晚上6至9前往上水警署報到。惟賴因另一襲擊案被還押,故最後一項命令於獲釋後執行。

報稱任兼職侍應的賴雲龍(19歲)被控於本年7月14日在沙田担杆街襲擊執行職責的警長施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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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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