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喝了三頓酒,家住大鵬新區的男子劉某還膽敢駕車回家,咣當一下撞上了護欄,兩萬多月薪的工作應聲丟了,還把自己「撞」進了牢房。8月23日,讀創記者從大鵬交警大隊了解到,日前劉某已因醉駕而被刑事拘留。
事發在8月4日凌晨2點多,南澳海濱路月亮灣廣場上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車牌為「桂MWEXXX」的銀灰色小汽車撞倒了路中間的隔離欄上,左側車頭損壞較為嚴重。事故發生後,大鵬交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經現場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254mg/100ml,劉某涉嫌醉駕。
「涉酒駕駛分為酒駕和醉駕;經酒精呼氣測試結果20以上80mg/100ml以下屬於酒駕,會被罰款1000至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扣12分;醉駕以血檢結果為判定標準,如果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80mg屬於醉駕,醉駕將以危險駕駛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判處拘役1至6個月,吊銷駕照五年。」負責辦理此案的大鵬交警表示。
如此驚人的酒精含量,劉某究竟喝了多少酒?據劉某交代,當晚他一共跟朋友喝了三場酒,第一場喝了1瓶紅酒和1箱瓶裝啤酒,第二場喝了1杯白酒和1箱啤酒,第三場喝了半瓶紅酒,前兩場劉某都沒有駕車,但第三場喝完後劉某卻沒有把握住自己,直接開車回家。他說,當車開到月亮灣廣場路段時,他右腳的涼鞋鞋帶鬆了,於是便左手扶著方向盤,右手提鞋帶,接下來就撞上了護欄。
面對自己闖下的禍,劉某悔不當初,但他仍向交警提出了一個要求。在辦理移交前的縫隙,劉某給他媽媽打了個電話,謊稱「自己最近要出差三四個月」,讓她不要擔心,並讓交警「冒充」其上司安慰他媽媽。目前,劉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法院審判。因為醉駕,他的工作也丟了。
大鵬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一直以來大鵬交警對涉酒駕駛不斷進行嚴管、嚴查、嚴處,今年截至8月21日,共查處涉酒駕駛74宗,其中酒駕33宗,醉駕41宗;涉酒駕駛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共21宗,造成12人受傷。由於大鵬半島較為偏遠,代駕服務稀缺,部分司機酒後仍冒險自駕。「我們一方面是深入人流量較集中的大排檔、酒店、民宿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另一方面聯合滴滴代駕開展大鵬新區特殊運營模式,增加夜間時段服務人員,減少因缺少代駕而造成酒駕的情況;同時,滴滴聯合大鵬交警開展「拒絕酒駕、滴滴代駕」特色活動,走進社區、工廠30多次,停車場20多次,張貼拒絕酒駕宣傳海報約1000份。」
據了解,大鵬交警還根據轄區特點,科學合理安排勤務,不斷調整執勤點位和時段,在各個路口不定時、不定點靈活進行設卡整治,重點加強晚間11點至凌晨3點時段的涉酒駕駛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