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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封「樂壇小強」多年 阮民安明白示威者被侮辱感受

娛圈事

獲封「樂壇小強」多年 阮民安明白示威者被侮辱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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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封「樂壇小強」多年 阮民安明白示威者被侮辱感受

2019年08月24日 13:23 最後更新:15:32

阮民安近期積極參與社會運動。

阮民安最近積極參與社會運動,向來獲封「樂壇小強」的他,坦言對這稱號多年來確感難受和侮辱,所以很明白被稱為「曱甴」的示威者的感受。他說:「最重要是你不要覺得自己是,不是別人講就是,要相信自己會做得更好和做得到。(之前鬧過陳百祥,日後見面怕尷尬嗎?)不怕,以前同公司都常常面左左,以後最好不要見,我講得出就不會收回。」

阮民安話最緊要自己覺得不是。

阮民安話最緊要自己覺得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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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承認煽動及洗黑錢2罪 被判囚26個月

2023年08月31日 12:00 最後更新:14:30

藝人阮民安早前承認煽動及洗黑錢兩項控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6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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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2021年至2022年在社交媒體多次發表煽動性帖文,涉及殉職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以及煽動慶祝總裁判官蘇惠德入院、嘲笑警員被野豬咬傷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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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他又與妻子虛構有少女被控暴動,售賣曲奇募捐後,將涉案的71萬元款項作為私用。阮民安早前已認罪,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8月31日判被告入獄26個月。

有線新聞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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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練錦鴻8月31日頒下判詞,斥被告為了個人利益,不惜犧牲社會安寧,在涉案帖文中作出發洩式及口號式的詛咒和謾罵,只是迎合及挑撥市民對政府及執法者的不滿、怨氣和輕蔑,並無提出任何建設性批評、改善方案、政治見解或合理冷靜的討論。

被告與其妻合作虛構19歲女子,兩人不惜「像製作連續劇一樣捏造人物、撰寫情節」,除了激發社會對政府不滿,更是以道德綁架同情。被告自詡身處道德高地,其行為其實是精心設計的自我宣傳和斂財手段,比一般為勢所逼或一時抵受不住物慾引誘下鋌而走險的普通罪犯更為卑劣。

法官認為,被告顯然希望再次燃起社會已經逐漸平息的不滿和不安之情,更以道德勒索他人金錢支援違法人士及宣揚港獨,其罪行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其刑責及刑期亦應等量齊觀。被告身為藝人有一定知名度,每則貼文都有數千反應、多人回應和分享,對社會「為害非淺」。練官認為有些不甘社會事件就此平息的人會受到帖文煽動,而企圖再破壞社會安寧及秩序,案情接近國安法21條所指的「嚴重」。

有線新聞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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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亦批評,被告為一己私利,濫用市民同情心「自肥」,為了趁火打劫而煽風點火,罪責比一般詐騙更重。本案共涉及港幣71.8萬元及1,657次匯款,雖款項非極大數目,但款項是被告以高姿態詐騙及勒索同情心得來,可從中推論受騙人數逾千。在辯方不反對情況下,法官批准控方申請沒收令,充公被告銀行帳戶內剩餘約37萬元6千元犯罪得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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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辯方求情指被告歌迷、同事、朋友及親等皆對其美言有加,其岳母更稱被告「深明取諸社會、用諸社會、國必有家、家中有國的道理」。練官認為此等美言與被告在案中行為不符,不但利用自己知名度煽動社會不滿、對港獨支持,更從中漁利,唯一有效的求情理由只是被告認罪,終判處即時入獄2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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