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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百群眾香港電台外聚集 抗議報道偏頗

政事

過百群眾香港電台外聚集 抗議報道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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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百群眾香港電台外聚集 抗議報道偏頗

2019年08月24日 16:22 最後更新:16:59

香港電台外下午有過百人聚集抗議,部分人與在場採訪的傳媒發生推撞,有人涉嫌毆打記者。

有團體到港台外抗議。

有團體到港台外抗議。

有團體到港台外抗議。

有團體到港台外抗議。

香港政研會、維港之聲等多個團體,手持國旗及區旗,下午2時許在九龍塘廣播道抗議,包圍香港電台廣播大廈正門,批評港台利益納稅人的金錢卻報道抹黑政府、偏幫反政府示威者。部份抗議人士企出馬路,影響行車。有警員在場維持秩序。

有團體到港台外抗議。

有團體到港台外抗議。

抗議人士又向在場採訪的記者指罵「黑記」,有香港電台英文台記者到場採訪時被圍罵,有記者嘗試近距離採訪時被阻攔推撞,亦有攝記被抗議人士揮拳,由其他人拉開。

有團體到港台外抗議。

有團體到港台外抗議。

港台表示,現時設有不同平台予社區、非政府機構及弱勢社群參與廣播,公眾可透過本台的「社區參與廣播服務」、電視節目外判計劃,以及多個聽眾來電節目,直接表達所思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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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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