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分三路往黃大仙中心驅散。
黃大仙深夜仍然有示威者與人群聚集。黃大仙防暴警察晚上11時再度出示藍旗警告,警告示威者停止非法集結,否則警方會作出驅散及拘捕。
防暴警察又警告示威者,停止激光照射警員。警方防暴警察與速龍小隊從正德街、紀律部隊宿舍以及東頭村道,分三路往黃大仙中心驅散。速龍小隊走到行人天橋上,要求在場人士蹲下,又要求記者退後。橋上向速龍成員又舉槍指向橋下人群。
警方傳媒聯絡組要求天橋上記者離開,表示警察需要工作空間。警方之後又拘捕一名男子,涉嫌藏有利刀。
政事
警方分三路往黃大仙中心驅散。
黃大仙深夜仍然有示威者與人群聚集。黃大仙防暴警察晚上11時再度出示藍旗警告,警告示威者停止非法集結,否則警方會作出驅散及拘捕。
防暴警察又警告示威者,停止激光照射警員。警方防暴警察與速龍小隊從正德街、紀律部隊宿舍以及東頭村道,分三路往黃大仙中心驅散。速龍小隊走到行人天橋上,要求在場人士蹲下,又要求記者退後。橋上向速龍成員又舉槍指向橋下人群。
警方傳媒聯絡組要求天橋上記者離開,表示警察需要工作空間。警方之後又拘捕一名男子,涉嫌藏有利刀。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