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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港台示威者拳打腳踢記者 記協譴責干預新聞自由

政事

圍港台示威者拳打腳踢記者 記協譴責干預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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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港台示威者拳打腳踢記者 記協譴責干預新聞自由

2019年08月25日 00:01 最後更新:00:09

呼籲警方正視問題,調查案件。

一群自稱是「香港政研會」的人士包圍香港電台大樓,不滿港台報道偏頗偏幫示威者、攻擊政府,記者協會發表聲明,指期間有香港Now TV記者被圍罵及被踢,也有《東方日報》攝影記者被包圍,另外有人以毛巾將記者的鏡頭逐個遮蓋,又拍攝記者的樣貌,大罵「無良記者」,更有攝記被抗議人士揮拳,由其他人拉開。記者協會對此等妨礙新聞自由的暴力予以強烈譴責,並呼籲警方應該正視問題,調查案件。

記者協會對有妨礙新聞自由的暴力予以強烈譴責。

記者協會對有妨礙新聞自由的暴力予以強烈譴責。

有示威者涉嫌打記者。

有示威者涉嫌打記者。

記協批評,相關人士包圍香港電台,甚至辱罵記者,其意圖似是企圖左右甚至影響港台的編輯路線;此等粗暴行為明顯已違反香港基本法。香港新聞自由受到《基本法》明文保障。記協表明,尊重任何人的集會示威權利,但若他們的行為是以打壓新聞自由,甚至以暴力手段企圖達到其目的,記協必須予以最嚴厲的譴責。此等暴徒的做法,乃是赤裸裸地踐踏一國兩制的精神,動搖一國兩制的根基,令一國兩制賴以成功的其中一個核心價值受到衝擊。

記者協會對有妨礙新聞自由的暴力予以強烈譴責。

記者協會對有妨礙新聞自由的暴力予以強烈譴責。

記協認為,近日正值香港多事之秋,香港的新聞工作者以專業的態度,提供立體多元化的報道,我們呼籲香港新聞工作者繼續無懼打壓,緊守崗位。

有團體到港台外抗議。

有團體到港台外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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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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