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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示威者阻塞交通破壞燈柱及襲警 昨拘29人最細17歲

政事

斥示威者阻塞交通破壞燈柱及襲警 昨拘29人最細1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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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示威者阻塞交通破壞燈柱及襲警 昨拘29人最細17歲

2019年08月25日 10:06 最後更新:10:09

警方嚴厲譴責破壞社會安寧。

警方嚴厲譴責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者破壞社會安寧,指在昨日九龍多區的示威中,警方一共拘捕19名男子及10名女子,年齡介乎17歲至52歲,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等。

警方凌晨發出聲明,表示早前就昨日在觀塘區舉行的公眾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然而,部分激進示威者偏離遊行路線,並作出堵路、破壞智慧燈柱及襲擊警察等行為,警方對此予以嚴厲譴責。

示威者在觀塘常悅道以電鋸破壞多條智慧燈柱。

示威者在觀塘常悅道以電鋸破壞多條智慧燈柱。

警方總結指,昨午約2時起,大批示威者集結在觀塘偉業街、海濱道和常悅道一帶,並用水馬、竹枝等雜物設置路障,阻塞交通。激進示威者在觀塘常悅道以電鋸破壞多條智慧燈柱,嚴重威脅在場人士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示威者又向警務人員投擲硬物及汽油彈,損毀警車,亦令記者腳部受傷。 

示威者在觀塘常悅道以電鋸破壞多條智慧燈柱。

示威者在觀塘常悅道以電鋸破壞多條智慧燈柱。

晚上約8時起,示威者轉至黃大仙及深水埗集結,以雜物阻塞多條道路,包括龍翔道、欽洲街等,並用鐳射光線照向警務人員,向警方防線投擲磚頭及硬物。在深水埗區,有暴力示威者與在場其他人士發生衝突,並互相推撞。

警察驅散示威者。

警察驅散示威者。

因應現場情況,警方多次發出警告,但示威者未有理會,警方遂於觀塘、黃大仙及深水埗進行驅散行動。驅散行動進行期間,警方使用適當的武力制止示威者的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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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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