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遊行演變成衝突。
警方舉橙旗。
示威者與警方下午5時半過後爆發激烈衝突,警方出示黑旗、橙旗警告開槍後,示威者繼續投擲硬物。警方於是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
點擊看圖輯
示威者與警方下午5時半過後爆發激烈衝突,警方出示黑旗、橙旗警告開槍後,示威者繼續投擲硬物。警方於是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
警方一輪驅散後,楊屋道示威者手持長竹枝反攻警察防線,並向警方投擲磚頭、玻璃樽。警方再次多次施放催淚彈驅散。警方其後再舉橙旗,並舉槍戒備。一名現場人士則指,附近有不少市民及長者,呼籲警方切勿在現場開槍。警方未有理會,並在現場開槍發射懷疑橡膠子彈。
示威者近6時躲在水馬路障後繼續向警方投擲懷疑汽油彈,現場冒出火球。警方發射出示黑旗、橙旗警告開槍後,懷疑催淚彈及橡膠子彈。示威者無停止繼續縱火及投擲汽油彈。晚上6時20分,在楊屋道的示威者突然向後跑,而防暴警察則重新布防,速龍小隊其後亦到場增援,警方其後再舉黑旗。
警方指,激進示威者於荃灣楊屋道街市外向警務人員投擲磚頭及汽油彈,嚴重威脅在場人士和警務人員的人身安全。警方多次警告示威者停止違法行為無效。因應現場情況,防暴警察已施放催淚煙,使用最低相應武力驅散示威者。
警方呼籲在場人士及附近街道的市民立即離開。警方對示威者一切暴力行為,予以嚴厲譴責。警方也提醒附近一帶居民留意情況,如有需要,應關好窗戶,並留在室內安全地方。
警方一輪驅散後,楊屋道示威者手持長竹枝反攻警察防線,並向警方投擲磚頭、玻璃樽。警方再次多次施放催淚彈驅散。警方其後再舉橙旗,並舉槍戒備。一名現場人士則指,附近有不少市民及長者,呼籲警方切勿在現場開槍。警方未有理會,並在現場開槍發射懷疑橡膠子彈。
示威者投擲懷疑汽油彈。NOW截圖
示威者投擲懷疑汽油彈。
示威者近6時躲在水馬路障後繼續向警方投擲懷疑汽油彈,現場冒出火球。警方發射出示黑旗、橙旗警告開槍後,懷疑催淚彈及橡膠子彈。示威者無停止繼續縱火及投擲汽油彈。晚上6時20分,在楊屋道的示威者突然向後跑,而防暴警察則重新布防,速龍小隊其後亦到場增援,警方其後再舉黑旗。
警方指,激進示威者於荃灣楊屋道街市外向警務人員投擲磚頭及汽油彈,嚴重威脅在場人士和警務人員的人身安全。警方多次警告示威者停止違法行為無效。因應現場情況,防暴警察已施放催淚煙,使用最低相應武力驅散示威者。
警方呼籲在場人士及附近街道的市民立即離開。警方對示威者一切暴力行為,予以嚴厲譴責。警方也提醒附近一帶居民留意情況,如有需要,應關好窗戶,並留在室內安全地方。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