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後至10月再訊。

兩名男子涉嫌於上月初在香港仔的行人天橋上傷害一名大公報記者,各被控一項傷人罪,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0月8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期間兩名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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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原反對被告莊鎮威保釋,因有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他涉嫌以長鐵枝打一名大公報記者,長約2至3分鐘。錢禮裁判官考慮後應辯方要求,批准兩名被告保釋。

被告莊鎮威以25000元保釋,需居住於申報的地址,不得離開香港,不可回到案發地點,每周一、周三及周五6時至9時需到紅磡警署報到。而被告胡威信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