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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保安員被控襲警及管有爆炸品 准1萬元保釋 

政事

25歲保安員被控襲警及管有爆炸品 准1萬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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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保安員被控襲警及管有爆炸品 准1萬元保釋 

2019年08月28日 12:30 最後更新:12:37

被告獲准保釋~

本年8月11日反修例多區快閃示威活動中,2名男子於港鐵黃埔站被補,一名25歲保安員被控襲警及管有爆炸品,是首次有人疑在示威現場帶有爆炸品而被提控上法庭。 保安員早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遭拒絕保釋,高等法院今處理其保釋申請,法官彭寶琴批准保釋。

被告早上由警員押送至法院。

被告早上由警員押送至法院。

被告張漢東被控兩罪,指他於本年8月11日,在紅磡港鐵黃埔站A出口內襲擊警員盧振業;以及在同地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硝酸鉀和糖。

被告早上由警員押送至法院。

被告早上由警員押送至法院。

張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及1萬元人事擔保,但不可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的地址上,每星期一、三及五到黃大仙警署報到並須守由晚上10時到翌朝6時的宵禁令。此外,張亦不得就有關爆炸品作查詢及談論。

被告早上由警員押送至法院。

被告早上由警員押送至法院。

被告早上由警員押送至法院。

被告早上由警員押送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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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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