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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紡織公司前助理經理 涉瞞擁公司圖詐騙僱主購入25萬元物資零件

社會事

廉署起訴紡織公司前助理經理 涉瞞擁公司圖詐騙僱主購入25萬元物資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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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紡織公司前助理經理 涉瞞擁公司圖詐騙僱主購入25萬元物資零件

2019年09月06日 16:48 最後更新:16:49

正興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政公署今日(6日)落案起訴一名紡織公司前助理經理,控告他涉嫌欺詐及企圖欺詐,在購買價值約25萬元的辦公室物資及機械零件時,沒有向他當時的僱主披露貨品由其擁有的公司提供。
  
李少鵬,53歲,正興紡織印染廠有限公司(正興)前助理行政經理,被控8項罪名,即7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1項企圖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1)條。
  
被告將於下星期二(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被告於案發時任職正興助理行政經理,該公司從事布料織物加工及銷售。被告負責辦公室行政、採購及收貨。被告於2000年3月18日開設大誠機械工程公司(大誠)做生意。
  
7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0年2月23日至6月9日期間,向正興隱瞞及沒有透露他是大誠的獨資東主,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正興向大誠支付7筆總值20.3萬元的款項,每筆款項由2250元至5.79萬元不等,導致他獲得利益或正興蒙受不利。

該項企圖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0年1月28日至7月10日期間,向正興隱瞞及沒有透露他是大誠的獨資東主,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正興向大誠支付4.6萬元,導致他獲得利益或正興蒙受不利。
  
廉署調查發現,有關款項涉及購置辦公室物資及機械零件,包括印刷紙、電櫃冷氣機及空氣過濾器。
  
被告於2000年11月廉署尚未採取行動前離開香港。他於2018年9月回港時被廉署人員拘捕。正興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待下星期二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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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跑項目再有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僱員遭起訴受賄 累計控告28人

2024年04月16日 22:42 最後更新:23:36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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