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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眼女示威者遭滋擾 親友擬組自衛隊保安全

政事

爆眼女示威者遭滋擾 親友擬組自衛隊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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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眼女示威者遭滋擾 親友擬組自衛隊保安全

2019年09月12日 14:17 最後更新:16:22

親友擔心女事主「被自殺」

爆眼女示威者的胞妹今日代姐出席聆訊。

爆眼女示威者的胞妹今日代姐出席聆訊。

一名反修例女示威者早前在尖沙咀的警民衝突中,右眼被射傷。其好友在連登討論區發文,指女事主在拍片報平安後,不斷被人滋擾、恐嚇及咒罵,其親友擔心女事主「被自殺」,曾計畫自組自衛隊,保護女事主。而女事主受傷至今未痊癒,還要擔心身邊親友安全,在不斷見醫生及見律師之間,身體及精神壓力很大,而很多細節目前亦不便透露。

其友人在文中指,女事主受如此大的創傷,身體需要很長的時間康復,她在剛受傷後一個星期,「一日都唔知有幾多個鐘係清醒嘅,佢痛到想睜大隻左眼都唔得,而且仲會頭痛頭暈,暈到嘔係正常,但知大家關心佢,就拍咗嗰段片多謝大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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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又提到,警方無視女事主的反對,向醫管局索取醫療報告,更稱呼女事主為「第三者」。女事主的律師曾先後4次出信予警方,索取法庭手令編號,再以編號申請禁制令,惟警方一直未有回覆。對於有外界質疑,為何不公開報告,友人回應稱女事主及家人正根據正常程序向醫管局申請,需時至少兩個月,「我哋自己都未攞到個報告」,而更重要的是這是個人私隱,對於警方索取後的用途亦有保留,「今日佢可以無理拎我哋報告,先例一開,他日佢都可以無理由咁拎大家嘅報告」。

友人最後說,女事主不會被擊倒,「佢係唔會被擊倒,只要香港人一日堅持,佢一日都會企出嚟,為自己嘅權利同正義發聲,佢會永遠企係雞蛋嘅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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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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