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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突推空置稅 徵收率相當於樓價5%

政事

特區政府突推空置稅 徵收率相當於樓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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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突推空置稅 徵收率相當於樓價5%

2019年09月13日 08:14 最後更新:08:16

政府今日就實施「空置稅」條文刊憲。

反修例示威仍未平息,無阻政府推出爭議政策,政府今日就實施「空置稅」的《2019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刊憲,下月提交至立法會大會首讀及二讀。政府提出不論單位大小,向獲發入伙紙十二個月或以上、當中六個月未租出的一手單位徵收「額外差餉」,徵收率劃一為應課差餉租值的百分之二百,相當於樓價約百分之五。為避免有人通過關連人士交易規避空置稅,草案列明若單位持有人在特首去年六月公布措施後,把單位轉讓予關連人士,須提交申報書和繳交額外差餉,並限制轉讓單位予附屬公司或親屬。

林鄭月娥去年六月推出「新房策六招」,以空置稅最具爭議。

林鄭月娥去年六月推出「新房策六招」,以空置稅最具爭議。

特首林鄭月娥去年六月推出「新房策六招」,最具爭議的是提出徵收一手樓空置稅,行政會議本月三日通過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運輸及房屋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已落成而未出售的一手新樓,由二○一三年約四千個,升至二○一八年約九千個,認為在房屋供應短缺情況下,趨勢並不理想,要推出措施加快一手樓供應量。

草案訂明,獲發俗稱「入伙紙」的佔用許可證達十二個月或以上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的發展商,須每年向政府申報單位的狀況;如單位仍未售出,並在過去十二個月內有超過六個月未被租出,便須繳交額外差餉,由差餉物業估價署按年徵收,金額為有關單位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即徵收率為百分之二百),相當等兩年租金或樓價百分之五,例如一個一千萬元的單位,每年要繳交空置稅五十萬元。

林鄭月娥去年六月推出「新房策六招」,以空置稅最具爭議。 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去年六月推出「新房策六招」,以空置稅最具爭議。 資料圖片

額外差餉不適用於空置土地、非住宅單位或二手住宅單位,亦訂明部份處所獲豁免,包括資助房屋和過渡性房屋、酒店和賓館、學校和大學的教職員及學生宿舍、醫院、安老院等。政府提出,單位的「初持者」(一般為發展商)須每年向估價署署長提交申報書,為避免有人通過關連人士之間的交易,以規避繳交額外差餉,草案訂明如單位持有人在特首於去年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後,把指明單位轉讓予關連人士,則該關連人士會成為該單位的初持者,負有法律責任,如適用須提交申報書和繳交額外差餉。

至於何謂「關聯人士」,草案指涵蓋《公司條例》所定義的有聯繫公司,包括附屬公司、控權公司;如初持者屬個人,關連人士指該人的家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孫女等。

運房局指,按今年六月住宅物業的平均租金回報率為百分之二點四計算,一年應徵收的額外差餉大概相等於物業價值的百分之五,認為採用劃一徵收率,並將之定為應課差餉租的兩倍,足以向市場發出強而有力的明確信息,並同時避免推行累進稅制所引致的複雜情況。條例建議運房局局長可在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下,藉憲報公告修訂載於附表的額外差餉徵收率,讓政府在市場情況有變時迅速應對,適時調整徵收率。

刑罰方面,政府指為加強阻嚇作用,建議關乎欺詐的罪行是在董事、公司秘書、主要人員或經理的同意或縱容下干犯,或是因疏忽或不作為,則有關人員亦屬干犯該罪行,一經定罪,可處最高十萬元罰款及監禁一年。政府今日就草案刊憲,立法會下月復會後的首次例會進行首讀和二讀,並建議草案在獲得立法會通過並於憲報刊登當日起計的三個月後實施。

已取得「入伙紙」、12個月內未售出,而當中超過6個月未有出租的一手物業,須按年繳交額外2年的差餉。 資料圖片

已取得「入伙紙」、12個月內未售出,而當中超過6個月未有出租的一手物業,須按年繳交額外2年的差餉。 資料圖片

已取得「入伙紙」、12個月內未售出,而當中超過6個月未有出租的一手物業,須按年繳交額外2年的差餉,約等於樓價5%。

額外差餉不適用於資助房屋、學生宿舍、醫院等,及空置土地、非住宅單位或二手住宅單位,以及員工宿舍。

為避免有人通過關連人士之間的交易,規避繳交額外差餉,草案訂明若單位持有人在特首於去年6月29日公布措施後,將單位轉讓給關連人士,將要申報單位狀況及繳付額外差餉(如適用)。

初持者(一般為發展商)須向估價署署長提交申報書,交代單位租客是否初持者的關聯人士等資料。

關聯人士指《公司條例》所定義的有聯繫公司,包括附屬公司、控權公司;如初持者屬個人,關連人士指該人的家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孫女等。

草案下月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通過並於憲報刊登當日起計的三個月後實施。

草案下月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資料圖片

草案下月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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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前特首辦年度經常開支917萬 較上一年度增加逾3成

2024年04月15日 18:47 最後更新:04月16日 18:54

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在2023/2024年度的經常開支修訂預算約為917萬港元,較上一年度的約695萬元經常開支,增加逾3成。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就《財政預算案》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時表示,經常開支包括員工薪酬及與員工有關連的開支286萬元,涉及一名高級私人助理、一名助理文書主任、一名私人司機,以及一名協助處理日常接待等職務的職員。另外,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其他日常運作開支64萬元。

署方表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會為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行政支援,包括安排活動、處理信件和查詢,以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林鄭月娥在過去兩年,以前任行政長官身份出席超過700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又表示,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只能供最多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沒有額外地方可作設立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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