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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發反對通知書 民陣周日遊行上訴被駁回

政事

警方發反對通知書 民陣周日遊行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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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發反對通知書 民陣周日遊行上訴被駁回

2019年09月13日 17:19 最後更新:17:42

維持警方就遊行發出的反對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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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但示威衝突持續。民陣計劃本周日舉行遊行,其後獲發反對通知書,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其後提出上訴。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下午舉行聆訊,其後駁回其上訴,維持警方就遊行發出的反對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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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計劃本周日舉行遊行,在銅鑼灣東角道集合,遊行往中環遮打道,向提出上訴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警方其後向民陣的遊行申請發出反對通知書,民陣亦提出上訴,委員會駁回其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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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子杰其後表示,過程令人失望,警方打壓民陣的心意堅決,以想像出來的恐懼反對遊行並不合理。 他又指,民陣計劃在本月28日行動,並已入紙申請,而10月1日亦會再申請遊行。他續指,警方禁止和平遊行,是煽動市民以合法方式以外私的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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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不能與香港人割席,並指警方應以身作則,先與違法使用武力的警員說不,並與濫用暴力的警員割席。被問到將來的行動會否再被警方反對時,他則指,難以常理判定將來,但強調只有行使權利,權利才會被尊重。他又指,或許有人會認為和理非沒用,但仍會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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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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