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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上周六沙田站示威襲警 45歲女子機場被捕

政事

涉上周六沙田站示威襲警 45歲女子機場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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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上周六沙田站示威襲警 45歲女子機場被捕

2019年09月14日 11:05 最後更新:11:05

涉事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跟進。

警方昨日在機場拘捕一名45歲女子,涉嫌在港鐵沙田站上周六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活動中襲警。

警員當日一度需噴射胡椒噴霧驅散。資料圖片

警員當日一度需噴射胡椒噴霧驅散。資料圖片

就上周六晚上發生在港鐵沙田站內的示威活動,警方當日拘捕3名男子,年齡介乎21歲至27歲,分別涉嫌襲警、拒捕、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於昨日在機場再拘捕一名45歲女子涉嫌「襲警」,她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跟進。

大批示威者上周六晚上在沙田站聚集並與防暴警察對峙,有警員噴射胡椒噴霧驅散,期間有示威者持滅火筒向控制室鐵門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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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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