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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頭警長」接受新華社訪問 稱遭示威者毆打不得不舉槍自衛

政事

「光頭警長」接受新華社訪問 稱遭示威者毆打不得不舉槍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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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頭警長」接受新華社訪問 稱遭示威者毆打不得不舉槍自衛

2019年09月15日 08:43 最後更新:10:14

他又指,身上還留有幾處傷痕,右眼看東西仍有重影,膝蓋有一處碎骨。

在葵涌遭示威者包圍期間舉起雷明登霰彈槍嚇退人群的「光頭警長」劉澤基,接受《新華社》訪問。訪問中,劉表示當時「暴徒不停地打我」,而且試圖將這把槍搶過去,因此盡全身力氣把槍搶回來,不得不選擇舉槍自衛。他又指,身上還留有幾處傷痕,右眼看東西仍有重影,膝蓋有一處碎骨,10月初要接受手術。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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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中指出,劉澤基是香港警務處機動部隊警署警長,今年46歲。他在訪問中表示,當時被數十名暴徒圍攻,頭、背、顴骨、眼睛都被打傷,「槍械一旦被搶,極可能造成市民死傷」。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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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事後被人「起底」,令子女在暑期也不敢外出,只能待在家裡,惡意電話高峰時每小時高達幾百個,爆粗口、辱罵他及家人、甚至威脅要「殺全家」等等。不過,小朋友學校的老師專門打電話給他,表示學校一定會將警察的子女照顧好。

新華社圖片

新華社圖片

他指出,現時外出太太都會為他戴帽子和太陽眼鏡,但還是有市民認出來,「經常有素不相識的市民對我說支持香港警隊要努力,別放棄,還有市民要求與我合影。他們的支持讓我非常感動,好幾次眼淚都快流下來」。

影片截圖

影片截圖

對於近月的示威,他感到十分痛心,認為是香港教育出了問題,「不懂得愛惜自己的民族,不懂得尊重自己的國家,不去了解中國近代的歷史,不懂得中國從備受欺凌到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發展歷程,這樣的教育應該調整。應該幫助青少年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培養分辨是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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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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