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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警總外集結 警發射多枚催淚彈

政事

示威者警總外集結 警發射多枚催淚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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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警總外集結 警發射多枚催淚彈

2019年09月15日 18:47 最後更新:18:53

示威者集結軒尼詩道

下午大批市民遊行。

下午大批市民遊行。

民陣申請今午在港島遊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兼上訴失敗後,下午仍有大批人士在原定的起點銅鑼灣東角道聚集,並在金鐘、中環等地聚集。

警方射顏色水。

警方射顏色水。

下午5時後,警方先後在金鐘站外及政總外施放催淚彈。水炮車其後亦出動,並發射水炮。

示威者軒尼詩道燒雜物。(有線截圖)

示威者軒尼詩道燒雜物。(有線截圖)

晚上,有一批示威者聚集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的一段軒尼詩道。晚上約6時,警方在警總對外的金鐘天橋舉黑旗後,向聚集的人群發射多枚催淚彈,示威者分別沿皇后大道東和軒尼詩道一度後退,其後再度集結,並以鐳射燈照向橋上的警員。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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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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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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