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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駱克道與警對峙高叫口 警兩度舉藍旗

政事

示威者駱克道與警對峙高叫口 警兩度舉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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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駱克道與警對峙高叫口 警兩度舉藍旗

2019年09月15日 19:44 最後更新:19:54

示威者與警對峙

民陣申請今午在港島遊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兼上訴失敗後,下午仍有大批人士在原定的起點銅鑼灣東角道聚集,並在金鐘、中環等地聚集。下午5時後,警方先後在金鐘站外、政總外及警總外等地施放催淚彈。水炮車其後亦出動,並多次發射水炮。

晚上7時許,有人群在駱克道與警員對峙。

晚上7時許,有人群在駱克道與警員對峙。

防暴警

防暴警

晚上約6時45分,警方推進至鵝頸橋一帶,有在場人士一度指罵警員。晚上近7時,防暴警員沿軒尼詩道再次向灣仔推進,銳武裝甲車亦在場,示威者四散。而在鵝頸橋的防暴警員防線,其後往駱克道後退。晚上7時許,有人群在駱克道與警員對峙,在場高叫口號,並唱出諷刺警方的歌曲。警方兩度舉起藍旗,並作出廣播要求在場人士離開,部分警員其後後退,並進入港鐵銅鑼灣站。另外,一輛水炮車目前已駛進皇后大道東方向。

警方退入港鐵站內。

警方退入港鐵站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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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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