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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園西街有人持刀倒電油 警拘至少3男1人頭流血

政事

明園西街有人持刀倒電油 警拘至少3男1人頭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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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園西街有人持刀倒電油 警拘至少3男1人頭流血

2019年09月15日 22:58 最後更新:09月16日 16:28

警方在現場拉起封鎖線

民陣申請今午在港島遊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兼上訴失敗後,下午仍有大批人士在原定的起點銅鑼灣東角道聚集,並在金鐘、中環等地聚集。入夜後,在北角先後發生打鬥事件。

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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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9時37分,在北角康威商場一帶,再有兩批人發生肢體衝突,有人身穿藍衣的男子被攻擊致受傷倒地。防暴警其後在新都城百貨外戒備。另外,在明園西街,有人持刀,並在地上倒電油,防暴警察其後到場拘捕一名男子,並拉起封鎖線。

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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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時13分,防暴警在英皇道快速向前推進,有示威者一度與警員對峙,警方其後繼續在場戒備及布防,並先後在明園西街制服至少3名男子,再將3人帶上警車。警員在制服其中一名男子在地時,該名男子頭部流血,警察則警告他不要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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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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