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以私隱理由阻止拍攝搜袋過程。
浸會大學「廣播新聞網」一名記者,因背包被搜出餐刀,昨晚在北角被警方拘捕。
記者被警方帶走。「廣播新聞網」fb截圖
「廣播新聞網」凌晨在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指,他們的4名記者於英皇道與炮台山道交界,被警方截停檢查記者證和身分證,並被搜背包,期間其中一名記者被搜出一把餐刀,該名記者指日前為慶祝中秋,打算用餐刀來切月餅。最終他被警員帶上私家車。
「廣播新聞網」指,搜背包期間,警員以私隱理由阻止拍攝搜袋過程。「廣播新聞網」譴責警方濫捕,並促請警方盡快釋放有關記者。
短片來自「廣播新聞網」fb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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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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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