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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大學生會長索兩港鐵站8.31CCTV 官擇日頒判詞

政事

教大學生會長索兩港鐵站8.31CCTV 官擇日頒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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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大學生會長索兩港鐵站8.31CCTV 官擇日頒判詞

2019年09月16日 12:22 最後更新:12:29

梁耀霆當日被捕後獲無條件釋放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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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會長梁耀霆在831太子站衝突中被捕後獲無條件釋放,梁稱他當日路經太子站時被困,遭警方無理拘捕並施以不合理武力,將會向警方提民事索償。

梁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港鐵披露當日太子站及荔枝角站的閉路電視,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庭處理,周家明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表示將擇日頒下判詞。

梁耀霆(左一)。(資料圖片)

梁耀霆(左一)。(資料圖片)

港鐵於2019年9月8日及9月10日發表新聞稿,文中指出:「一般而言,我們會於 28 日後銷毀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但如果有特別事情發生,相關片段日後或有需要被翻查,用作協助調查相關情況的錄影片段會保留3年。有關做法亦已參考私隱專員公署的指引,8月31日於太子站及其他相關車站錄得的片段將會保留3年」。

港鐵CCTV截圖

港鐵CCTV截圖

原告梁耀霆因正身處國外而沒有到庭,原告方指《高等法院條例》中已給予原訟法庭在法律程序展開前命令一方將文件披露等的權力,以及命令一方披露文件、檢查財產等,而港鐵新聞稿只說明會保留「相關」片段,又指由於閉路電視被損毀或塗污後未能繼續錄影,因此錄影片段並不齊全。原告方冀法庭下令港鐵保留831事件相關片段3年,而非自行判斷片段與調查「不相關」而在28天內刪除片段。港鐵代表則指新聞稿已寫明「相關」片段會保留3年。

港鐵CCTV截圖

港鐵CCTV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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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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