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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沙田新城市廣場擲月餅罐 女公司經理被控襲警

政事

涉沙田新城市廣場擲月餅罐 女公司經理被控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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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沙田新城市廣場擲月餅罐 女公司經理被控襲警

2019年09月16日 14:47 最後更新:15:08

女公司經理被控以一項襲警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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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爭議持續,本月7日沙田新城市廣場再爆發示威衝突。網上流傳影片,指當日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月餅罐,事後一名女公司經理被控以一項襲警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批准她因工作理由離開香港和以3000元現金保釋,並下令她遵守宵禁令和每周六早上到警署報到。裁判官主動提出禁足令,下令她除非乘車,不得踏足沙田港鐵站。

45歲劉婉玲,報稱公司經理,被控於9月7日在沙田港鐵站襲擊警務人員劉俊豪。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指需時研究閉路電視片段和取閱月餅盒和雨傘的鑑證報告。根據控方案情,受傷警員劉俊豪曾嘔吐和感到暈眩。

辯方李煒鍵大律師申請保釋透露,被告主管公司位於越南的電子產品廠房,逢周一至五都須前往越南出差。其職位暫時難以由其他人頂替。控方又沒有確實證據指她會棄保潛逃,若如今下令她不准保釋會對她構成很大壓力。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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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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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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