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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記者被指藏攻撃性武器被捕 錢大康促警公平處理

政事

浸大學生記者被指藏攻撃性武器被捕 錢大康促警公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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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記者被指藏攻撃性武器被捕 錢大康促警公平處理

2019年09月16日 13:45 最後更新:16:26

錢大康指校方深切關注事件

記者被警方帶走。「廣播新聞網」fb截圖

記者被警方帶走。「廣播新聞網」fb截圖

 浸會大學新聞系「廣播新聞網」一名記者,因背包被搜出餐刀,昨晚在北角被警方以懷疑藏有攻撃性武器拘捕。

浸大校長錢大康今日就事件向師生發電郵講述事件,並指校方深切關注,已要求警方確保案件獲正確和公平處理,亦有教師向有關學生和家人提供法律支援。

浸大校長錢大康

浸大校長錢大康

「廣播新聞網」凌晨在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指,他們的4名記者於英皇道與炮台山道交界,被警方截停檢查記者證和身分證,並被搜背包,期間其中一名記者被搜出一把餐刀,該名記者指日前為慶祝中秋,打算用餐刀來切月餅。最終他被警員帶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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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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