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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屋自願登記期限延長1年 至明年10月底

社會事

寮屋自願登記期限延長1年 至明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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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屋自願登記期限延長1年 至明年10月底

2019年09月16日 15:40 最後更新:15:40

署方呼籲合資格住戶盡快申請。

地政總署今日公布,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畫接受申請的期限延長1年至明年10月31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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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畫」屬一次性質,旨在配合政府去年5月10日公布,為政府發展清拆行動的受影響寮屋住戶而設的修訂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

修訂安排的其中一項主要措施,是容許居於持牌非住用構築物或1982年寮屋登記的非住用寮屋的合資格住戶,在向地政總署登記後及符合所有相關資格準則的情況下,可以受惠於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及特惠補償。

署方呼籲合資格住戶盡快申請,以便在政府日後發展清拆行動中獲得補償和安置安排。資料圖片

署方呼籲合資格住戶盡快申請,以便在政府日後發展清拆行動中獲得補償和安置安排。資料圖片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住戶必須由2016年5月10日或以前開始,已一直居於持牌非住用構築物或1982年寮屋登記的非住用寮屋,方符合資格參加「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畫」。

署方呼籲合資格住戶盡快申請,以便在政府日後發展清拆行動中獲得補償和安置安排。已遞交申請並符合登記要求的住戶,其寮屋不會因改作居住用途而被撤銷寮屋登記和清拆。

「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畫」的簡介及申請表格,可於地政總署各分區地政處、清拆辦事處和寮屋管制辦事處,以及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或於地政總署網頁(www.landsd.gov.hk/tc/vrs/vrs.htm)下載。查詢可致電2231 3392或電郵至vrs-cu@lands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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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指定用地邀原址換地申請 截止日期為4月30日

2024年02月01日 21:52 最後更新:02月02日 00:04

地政總署發出作業備考,就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內指定用地邀請原址換地申請,並上載至地政總署網站。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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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去年年底經修訂及公布的「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原址換地安排,今次換地申請範圍包括新發展區內規劃作私營住宅、商業和商住混合發展的部分用地,亦包括部分現代產業用地,主要用作物流倉儲等用途。政府希望有關修訂安排能更好利用市場力量,使「北部都會區」的發展提速,新發展區布局更佳。

今次換地申請涵蓋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及餘下發展範圍內現時可供申請的用地。第二期發展範圍內的換地申請截止日期為4月30日,而接納具約束力的基本條款建議包括補地價金額的期限,則為明年3月31日。申請人可選擇以標準金額補地價,作為傳統逐個個案估價的另一選項,適用的標準金額水平將於今年稍後時間公布。假如申請未能於訂明期限前完成處理,政府會開展收地程序,以推進新發展區的發展。

全面發展後,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將提供約66700個住宅單位以容納約18萬3900人,並為各種工商業用途提供合共約640萬平方米樓面總面積,創造約15萬個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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