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供不一致,未能穩妥將被告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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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名「皮亞」的著名影評人林震宇,涉嫌於去年6月在尖沙嘴鬧市街頭,掀起一名女途人裙子並觸摸其私處,林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指事主及男途人供詞雖清晰堅定,但相互比較下有嚴重的分歧,兩者的證供不一致,未能穩妥將被告定罪,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罪脫。
被告林震宇。
暫委裁判官丘國新裁決時指,事主及男途人的供詞清晰堅定,在盤問下亦沒有動搖,但兩者相互比較下卻見有嚴重分歧。
例如事主指自己在大廈走廊內被人非禮,但男途人則表示見到被告在金巴利道的行人路上非禮女事;事主稱被告曾觸摸其大腿內側私處,但男途人卻指是右邊臀部;事主指被非禮後,只捉著對方衫袖沒有出聲,惟男途人卻供稱事主曾問被告「你做乜嘢?」。鑑於兩者不一致性,裁定被告罪脫。
現年46歲的作家林震宇被控於去年6月14日,在尖沙咀金巴利道非禮女事主。
一名29歲本地男子涉嫌與多宗性罪行案件有關,被警方拘捕,他的59歲母親亦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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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高度重視近日社交媒體等平台上有報道指,該名男子懷疑以欺詐或脅迫手段,誘使多名本地年輕女子進行性行為。至今有6名本地女子報案,警方相信實際受害人數會更多。
警方星期四晚接觸到案中受害人,數小時後,在落馬洲管制站截獲嫌疑人,相信他因東窗事發畏罪潛逃,企圖離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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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涉嫌在2017年至今年在自置住所和租住單位,迫使本地女子進行性行為和猥褻行為,過程中有人可能偷拍或強迫拍攝,報案的6名女子年齡介乎18至25歲,案發時年齡17至24歲,暫時未有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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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電視節目報道,本港一名KOL懷疑性侵多名少女,報道接獲多名女受害人求助,指一名曾犯非禮案的紋身男子,在出獄後改名化身寵物KOL,他涉誘騙女子至家中懷疑性侵,更疑曾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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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晚上被黑布蒙頭,鎖上手扣,押上警方私家車,離開灣仔警署接受進一步調查。警方指,該男子涉嫌「強姦」、「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窺淫」及「非禮」被捕,稍後被落案起訴,下星期一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調查亦顯示,他的母親與其中一宗案件有關,涉嫌「盜竊」,在19日被捕。
警方呼籲本案其他受害人,致電24小時熱線電話5966 7815,又強調所有報案資料保密,會盡力徹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