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批評警方做法只會令衝突愈演愈烈。
上周六一批藍衣人當街打人。(資料圖片)
北角昨晚爆發多輪打鬥及衝突,其中有白衣人手持武器追打示威者及記者,但警方未有即時作出拘捕。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質疑警方做法偏頗,變相鼓勵市民自衞及私了,只會令衝突愈演愈烈。
昨晚炮台山白衣人追打黑衣人。
林卓廷批評,昨日有懷疑是警隊的支持者,手持菜刀等武器襲擊市民,惟警方未有即時作出拘捕。他質疑警方的處理手法,與對待示威者截然不同,批評是包庇持械兇徒。他又說,警隊偏頗的手法,會向市民及國際傳遞只會拘捕年輕人的訊息,變相鼓勵市民自衞及私了,令衝突愈演愈烈。
一名藍衣人被多人圍毆。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就批評,警方在過去一個星期濫捕情況已經達到匪夷所思的地步,她認為警方現時毋須接受調查或懲罰是凌駕法律之上,呼籲立即停止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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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昨日被捕,早前涉阻差辦公被捕的公民黨譚文豪表示,當時許智峯在場勸交,惟被警方以阻差辦公將他拘捕,批評是是無視立法會議員監察政府的功能。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