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試行速龍小隊頭盔印編號 休班警用警棍需匯報

政事

警:試行速龍小隊頭盔印編號 休班警用警棍需匯報
政事

政事

警:試行速龍小隊頭盔印編號 休班警用警棍需匯報

2019年09月17日 20:01 最後更新:20:11

警方表示,休班警使用警棍,亦要符合使用武力方面嚴格的指引

監警會會議今日舉行,警方在會上就速龍小隊警員編號及休班時使用警棍事宜作出回應,表示現時正試行在速龍小隊的頭盔,附上編號以作識別,試行後再作檢討。至於休班警可用警棍應付罪案,警方強調警員用棍後需要匯報。

速龍小隊制服未有編號,過往被質疑難以識別身份。資料圖片

速龍小隊制服未有編號,過往被質疑難以識別身份。資料圖片

警方監管處表示,速龍小隊編號的試行計劃,需要在回應公眾意見同時,亦要保障警員不受騷擾,倘若有投訴出現,有關編號已可識別警員身份。

有監警會成員亦對休班警領取伸縮警棍一事提問,警方表示,措施屬自願性質,而休班警使用警棍,亦要符合使用武力方面嚴格的指引,事後亦需匯報及提交報告。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