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休班警使用警棍,亦要符合使用武力方面嚴格的指引
監警會會議今日舉行,警方在會上就速龍小隊警員編號及休班時使用警棍事宜作出回應,表示現時正試行在速龍小隊的頭盔,附上編號以作識別,試行後再作檢討。至於休班警可用警棍應付罪案,警方強調警員用棍後需要匯報。
速龍小隊制服未有編號,過往被質疑難以識別身份。資料圖片
警方監管處表示,速龍小隊編號的試行計劃,需要在回應公眾意見同時,亦要保障警員不受騷擾,倘若有投訴出現,有關編號已可識別警員身份。
有監警會成員亦對休班警領取伸縮警棍一事提問,警方表示,措施屬自願性質,而休班警使用警棍,亦要符合使用武力方面嚴格的指引,事後亦需匯報及提交報告。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