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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大商場衝突 2警員牛頭角失長警棍及圓盾

政事

淘大商場衝突 2警員牛頭角失長警棍及圓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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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大商場衝突 2警員牛頭角失長警棍及圓盾

2019年09月17日 21:47 最後更新:21:57

警方呼籲市民如拾獲有關物品,應立即交到就近的警署

一批手持國旗的群眾上周六與一批黑衣反修例人士在淘大商場爆發打鬥。警方表示,兩名隸屬東九龍總區的警務人員,於當日下午在牛頭角一帶執勤期間,分別意外遺失一支長警棍及一個圓盾。

淘大商場衝突警員到場控制秩序。資料圖片

淘大商場衝突警員到場控制秩序。資料圖片

警方接獲遺失器材的報告後,立即展開調查及到現場搜尋,暫未有發現。案件列作「遺失政府財物」,由有關人員所屬單位跟進調查。

警方呼籲市民如拾獲有關物品,應立即交到就近的警署,或致電2305 7521與調查人員聯絡。警方重申,警隊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的規定。警方會繼續就有關事件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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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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