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押後至本周五及10月9日判刑。
次被告陳肇其。(資料圖片)
兩名在灣仔經營「一樓一鳳」的馬伕涉於16至17年間與警員串通,在每月警方的掃黃日交出指定數目的內地妓女以供警方「交差」,廉署經調查後揭發事件。其中主謀馬伕早前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依靠妓女維生等共三罪,另一被告則否認指控,案件原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惟裁判官認為不合適,最終決定分別押後至本周五及10月9日判刑。
首被告章逸星。(資料圖片)
代表章逸星的律師呈上三封求情信,指章學歷不高,為糊口犯案,亦非始作俑者,因受警員威嚇、逼於無奈下才配合。辯方直斥律政司事發後逾17個月才作出檢控,屬不合理延誤,對章造成極大心理壓力。控方解釋涉案資訊量大,需時調查。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未能即時判刑,故下令押後至本週五。
次被告陳肇其透過代表律師申請將判刑押後獲准,期間繼續保釋候判。辯方解釋陳兩天前才聘請律師,昨天才收到有關文件,故需時索取法律意見。
警方於4月8至21日聯同入境處人員於油尖區進行「炮擊」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以「管理賣淫場所」、「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罪拘捕51人。
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主管黎芷茵督察 (警方圖片)
警員於4月8日至21日搜查油尖區內多個街頭賣淫黑點,特別是油麻地廟街一帶,更派員喬裝顧客針對及搗破油尖區內多個賣淫單位。 行動中,一共拘捕了51人,年齡介乎21至66歲。而其中3名為香港居民、40名持雙程證內地居民及8名泰籍女子。她們的罪名分別為「管理賣淫場所」、「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警方亦同時檢獲大量避孕套、漱口水及潤滑劑等。51名被捕人之中,大部分已經被落案起訴,而部分被捕人交由入境處人員跟進。
警方亦同時檢獲大量避孕套、漱口水及潤滑劑等。(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主管黎芷茵督察表示,賣淫集團的成員會負責招攬內地或泰籍女子,安排她們到指定的劏房單位,以俗稱一樓一鳳的形式提供性服務,並向性工作者提供日用品、一次性毛巾、避孕套及潤滑劑等賣淫工具。而每次交易後都會向性工作者收取多達6成的佣金。
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主管黎芷茵督察 (警方圖片)
行動期間,有警員喬裝顧客,在油麻地區內「放蛇」,並有場所管理員在街上兜搭「放蛇」警員,引領他們上去懷疑賣淫場所。賣淫集團會選取舊式唐樓單位用作賣淫場所,這些單位除了保安設防較低,而另一特點就是大部份都有前門及後門,方便逃走。集團會在單位外安裝有大量閉路電視鏡頭,並透過螢幕連接鏡頭進行監控,留意單位外的環境,增加警方的執法難度。
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