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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磚頭爆校長室門鎖 錢大康:對涉事者展開紀律程序

政事

學生磚頭爆校長室門鎖 錢大康:對涉事者展開紀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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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磚頭爆校長室門鎖 錢大康:對涉事者展開紀律程序

2019年09月18日 13:19 最後更新:13:32

錢大康認為相關行為絕對不能接受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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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近百名浸大生周一(16日)在校內發起遊行聲援早前被捕的學生記者,一度包圍校長室、辱罵職員,以及拿磚頭撞爛門鎖、向閉路監視器噴漆。校長錢大康今日向師生發電郵指,對學生闖入逸夫行政樓八樓等的相關行為,認為絕對不能接受,亦毫無藉口。他表明會對涉事者採取行動,包括展開紀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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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大康又指,互相尊重是言論自由的基石,即使認為自己的意見有多正確,也沒有權利踐踏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他又提到,近期校園內發生涉及行為欺凌或言語欺凌的事件,違背浸大共同價值,是絕對不可接受,並強調浸大不會容忍和合理化任何形式的欺凌和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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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段他再重申,呼籲學生和教職員及校友,拒絕任何形式的仇恨和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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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會大學傳理學系3年級學生蘇敬華,以「廣播新聞網(BNN)」記者身分,上周日(15日)於北角英皇道及炮台山交界採訪期間,遭警員截查並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為由拘捕,該學生強調袋中只有一把慶中秋時切月餅的餐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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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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