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大康認為相關行為絕對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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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近百名浸大生周一(16日)在校內發起遊行聲援早前被捕的學生記者,一度包圍校長室、辱罵職員,以及拿磚頭撞爛門鎖、向閉路監視器噴漆。校長錢大康今日向師生發電郵指,對學生闖入逸夫行政樓八樓等的相關行為,認為絕對不能接受,亦毫無藉口。他表明會對涉事者採取行動,包括展開紀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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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大康又指,互相尊重是言論自由的基石,即使認為自己的意見有多正確,也沒有權利踐踏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他又提到,近期校園內發生涉及行為欺凌或言語欺凌的事件,違背浸大共同價值,是絕對不可接受,並強調浸大不會容忍和合理化任何形式的欺凌和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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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段他再重申,呼籲學生和教職員及校友,拒絕任何形式的仇恨和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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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會大學傳理學系3年級學生蘇敬華,以「廣播新聞網(BNN)」記者身分,上周日(15日)於北角英皇道及炮台山交界採訪期間,遭警員截查並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為由拘捕,該學生強調袋中只有一把慶中秋時切月餅的餐刀。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