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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警無預警下射水炮及催淚彈 民權觀察指禁集會違國際人權法

政事

斥警無預警下射水炮及催淚彈 民權觀察指禁集會違國際人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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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警無預警下射水炮及催淚彈 民權觀察指禁集會違國際人權法

2019年09月18日 15:09 最後更新:15:20

民權觀察強調,警方錯誤地使用低致命武器,會增加致命風險

民陣申請上周日(15日)在港島遊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兼上訴失敗後,仍有大批人士在原定的起點銅鑼灣東角道聚集,並在金鐘、中環、銅鑼灣及灣仔等地聚集,並引發連場警民衝突,警方先後發射催淚彈及出動水炮車驅散人群。民權觀察表示,警方錯誤地使用低致命武器,會增加致命風險,與使用低致命武器避免示威者及市民嚴重傷亡的目的不符。

915當日,大批市民遊行。資料圖片

915當日,大批市民遊行。資料圖片

民權觀察當日下午2時至晚上9時期間,派員觀察銅鑼灣至中環一帶的遊行及示威活動,發現有兩架水炮車曾在沒有預警或廣播通知下,多次發射水炮驅散示威者,並曾以水炮直接射向記者,令多名記者無法採訪及跌倒地上。民權觀察續指,觀察員當時亦注意到,警方有使用不當武力的情況,包括多次在未有以廣播或標語展示警告的情況下,向示威者及市民發射催淚彈、從政府總部的建築物天台,向地面發射催淚彈,以及向已經後退的示威者繼續發射催淚彈。

警方在上周日先後發射催淚彈及出動水炮車驅散人群。資料圖片

警方在上周日先後發射催淚彈及出動水炮車驅散人群。資料圖片

民權觀察強調,警方錯誤地使用低致命武器,會增加致命風險,與使用低致命武器避免示威者及市民嚴重傷亡的目的不符,並促請政府盡快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和檢討警方處理示威活動及使用武力的手法。民權觀察亦重申,集會自由屬基本人權,亦是市民對政府表達訴求的重要渠道,批評警方禁止民陣舉行和平集會的做法,是不合理地剝奪市民合法地進行和平集會和表達意見的權利,忽略警方協助和平集會順利進行的正面責任,亦有違國際人權法對集會自由的保障。民權觀察呼籲,政府不要再「掩耳盜鈴」,藉法律及武力壓制市民的反對聲音及訴求,並應正視市民訴求,以緩解社會對政府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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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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