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表示,處方正就資料外洩進行內部調查
港鐵CCTV截圖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早前表示取得消防處的內部文件,再次質疑有關8.31太子站衝突的傷者人數,以及送院安排。毛孟靜指,昨日就831太子站事件與消防處長李建日會面,但指仍未能清楚解釋當晚傷者數目由10人減至7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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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孟靜從消防處得到一份非官方的手寫紀錄,推測在當初的10名傷者中,或有3名分別報稱氣促、腳踝受傷及扭傷男傷者,3人因傷勢不如想像中嚴重,放棄送院治療,因此令傷者從10人變為7人。她又指,無法確定3名傷者的去向,但認為根據文件,可初步推測傷者人數改變的原因。
另外,對於有網上傳聞指,831當晚荔枝角站有6名傷者,懷疑與太子站傷者有關。毛孟靜則引述消防處指,當日凌晨接報在荔枝角站曾有6名傷者,主要涉呼吸困難,全部經治療後不需送院,亦與太子站個案無關。毛孟靜又引述消防處表示,當晚曾有一名女警不適,其後被送院。毛孟靜又引述消防內部電郵表示,處方正就資料外洩進行內部調查,她希望處方能以公眾利益為依歸,不要追究外洩資料的消防人員。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