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2019年9月18日訊 2019年度深圳市人才伯樂獎開始申報啦!昨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鼓勵深圳市企事業單位、人才中介組織等引進和舉薦人才,深圳開展2019年度深圳市人才伯樂獎(以下簡稱「人才伯樂獎」)的申領發放工作。用人單位每引進一名傑出人才,獎勵20萬元。由人才作為團隊帶頭人的創新創業團隊,可申請最高至200萬元的獎勵。
記者了解到,從市外新引進人才的深圳市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深圳市新入選省、市引進人才重點團隊所在單位,可以申領「人才伯樂獎」。申請單位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深圳市依法註冊、登記,依法經營、納稅。
值得注意的是,這裏的「從市外新引進的人才」,是指從市外(海外)引進且經深圳市認定的傑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和地方級領軍人才、海外高層次A類和B類人才。所引進人才應當為2018年1月1日之後引進,並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申報時仍在職且已在深全職工作9個月以上。地方級領軍人才還應當辦理正式引進手續。人才團隊應當為2018年1月1日之後入選的省、市重點人才團隊。每個人才和團隊只能由一個單位申報(不含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聯合申請),且只能申報一次;團隊內的個人不能作為新引進人才重複申報。
符合條件的單位應在2019年10月15日前,在市人社局官網申報系統提交申報信息、上傳申報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