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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今晚政總晤區議員 派「場地守則」頭盔屬「違禁品」

政事

林鄭今晚政總晤區議員 派「場地守則」頭盔屬「違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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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今晚政總晤區議員 派「場地守則」頭盔屬「違禁品」

2019年09月18日 18:19 最後更新:18:30

同時亦「禁止錄音,錄影及直播」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部份主要官員今日晚上7時至9時,在政府總部舉行的「對話會」,與區議員進行閉門對話。有出席對話會的區議員在會面前接獲「場地守則」,列明參加者不可攜帶頭盔或揚聲器等。

區議員徐子見fb圖片

區議員徐子見fb圖片

從相關照片可見,該守則由主辦單位所發,表明參加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場地守則,主辦單位可拒絕不遵守守則的人士登記、進場、或請其離開,被逐人士不能重返會場。該「場地守則」列明,為確保活動與在場人士的安全及秩序,參加者不可攜帶任何主辦單位認為可能影響活動或對在場人士造成滋擾、不便或危險的物品進場,例如體積過大的物件(包括頭盔)或揚聲器/擴音器。有關物件需存放在主辦單位指定位置,至活動結束後才可取回。

資料圖片/區議員徐子見fb圖片

資料圖片/區議員徐子見fb圖片

守則又指,參加者亦不可在現場派發單張,或以任何形式妨礙活動或干擾其他參加者。另外,參加者亦不得故意阻塞入口、出口、樓梯、通道、緊急出口或場地內緊急服務通道路線,並列明場內「禁止錄音,錄影及直播」。另外,據悉,政府聲稱因保安理由,區議員出入政總亦需坐專車,不可自行步行進入政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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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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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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